全省首例
昨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获悉,自贡市环保局和公安局日前联合出台了《自贡市环境保护局自贡市公安局关于建立环保公安部门环境执法协作机制的意见》,这也意味着,自贡市的环境执法将得到公安部门的强力支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据介绍,这种环保、公安部门环境执法联动协作工作机制在全省还属首例。
加强合作完善环境保护监管机制
“现有的环保法律法规赋予环保部门执法的强制手段偏少、偏软。而环保局在处理一些环境违法问题时,个别企业还存在抗法、逃避等情况。”自贡市环保局局长徐明远介绍,通过加强环保、公安部门的合作,将极大增强环境执法刚性,完善环境保护监管机制,严厉打击各类恶性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今年10月26日,自贡市环保局在和自贡市公安局共同研究协调后,出台了《自贡市环境保护局自贡市公安局关于建立环保公安部门环境执法协作机制的意见》和《自贡市环境违法案件协作办理工作方案》,明确了在自贡市各级环保、公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联合执法、案件咨询会商等制度,明确了犯罪案件移送和协作办案等****。“这种环保、公安部门环境执法联动协作工作机制在全省还属首例。”
直排废水可移送公安机关调查
联动协作工作机制建立后,自贡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将和公安治安和刑侦两个部门对口联系,在遇到拒不配合环保执法检查、阻碍执行公务时,环保部门**可以提请公安部门配合现场执法。对于明显涉嫌犯罪的、暴力抗法或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公安部门可以依法采取对行为责任人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等行政强制措施。
“一些重污染行业直排废水破坏环境、对人畜造成严重伤害还可以直接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